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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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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4 08:29:05

转让这个词,我们应该有经常听到的,在街上逛街,有时候会看见一些店面写着店面装让的字样,就是将这个店转让给另外一个人,所有权人更改,让另外一个人来经营这家店,那么不仅这些店面可以转让,权利也可以转让。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首先申请转让的人就是著作权的所有权人,转让权利可以自己去申请,或者双方之间约定好转让合同,也可以委托相关的机构帮助办理转让登记,一旦登记成功,后者合同失效,原著作权所有人就不在拥有著作权了。

现在各研发公司越来越重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那么作为软件的使用者又应该如何尊重他人的软件著作权呢?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呢?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10种软件侵权行为的存在形式,分别涉及对软件著作权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侵害,概括地讲,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的类型是什么?如果一个单位、企业或个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识别违反著作权?会向你解释的。

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中国的著作权法借鉴了《民法通则》侵权条款的特点,并借鉴了其他立法惯例。认为著作权侵权具有以下特征:

1.侵权客体的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同时受到侵犯;许多财产权和人身权同时受到侵犯;作为一部与现代社会、文化和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侵犯债权行为界定为侵权行为,保证了债权人即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2.侵权主体特征:在某种侵权行为中,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单一侵权行为是最常见、最常见的侵权行为。此外,还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上述两种形式外,还有第三种形式,即几个行为人分别侵害同一权利人。

2.著作权侵权原则:

1。过错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和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过错是认定著作权侵权的一个原则。

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没有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联系在一起,一些学者称之为侵权损害。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公民权利保护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此,一些学者认为,它可以弥补具体民事法律法规的不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根据公平的理念直接做出判决,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和民事责任。3.侵权判定程序。原告作品分析。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人对著作权的生产都采用自动保护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著作权就会产生。因此,与专利和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不同,著作权侵权还涉及权利的有效性。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范围;有创意;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只要不满足任何条件,原告的作品将不受著作权法律的保护。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没有侵权。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的保护。这样,侵权判定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程序。

2.被告侵权作品及被告用法分析。以下两个标准可用于分析被指控的侵权作品:第一,接触,即接触先前作品的机会;第二,它们基本相似,也就是说,应该被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基本相似。其中,后者是鉴定的重点。在确定原作品与被告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我们可以借鉴上述三步分析法,即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不包括已经在公共领域中表达的思想和思想)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其是否实质相似。

作品著作权登记证有效期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证有效期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著作权,完成就自动产生,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某作品的首次发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护期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论上,这个证书的有效期同作品的保护期。

二、如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一)、材料要求:即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

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或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的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

9、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10、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

12、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13、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填写要求,着重描述该软件的各项主要功能,并简述其特点。

14、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书和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中,“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栏应按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填写,填写顺序应该是全称、简称、版本号,切勿颠倒。

三、作品著作权登记查询申请人申请查询:应提交查询申请书,写明需查询的作品名称、查询理由、查询内容;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公众申请查询:应提交材料同于申请人查询所提交材料。但其可查询内容限于查看登记申请表格内记载的基本信息和登记证书的真伪。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询:出示查询公函即可。公函中应写明需查询的作品名称和查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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