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6 08:44:03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三、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2019著作权法的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做出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而这其中体现的原则有哪些呢?跟小编来一起学习下吧。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三、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与量刑不一定刑法规定不存在侵权犯罪。侵权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一般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侵权。中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和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明显轻微的,不构成犯罪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侵权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侵权行为才是犯罪。
如果你违反了别人的著作权规则,有可能被判刑吗不一定刑法规定不存在侵权犯罪。侵权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一般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侵权。中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和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明显轻微的,不构成犯罪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侵权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侵权行为才是犯罪。
版权侵权及侵权行政处罚的处罚方式为了利润,侵权行为可以被判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第(二)项违法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生产、销售他人署名的假冒艺术作品。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依据是什么?
1.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2.著作权法的原第4条已被修改。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该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3.非法作品仍然受著作权法律保护,但不能出版或传播。重要的是,即使一些美国大片因为在中国违法而被禁止,你也不能出售它的摄像头。同样,虽然作者不能自己出版色情书籍,但如果别人出版了它,他不仅可以对出版商进行法律制裁,还可以向出版商索赔侵权赔偿,这在2010年之前是行不通的。
合法出版物能证明著作权所有权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软件在表达形式上非常抽象,软件的整个生产过程不能简单地用语言来表达。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有效性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呢?
软件著作权登记1有效性的法律基础。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由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处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根据本条例对软件权利纠纷进行行政处理或诉讼的前提。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没有登记,软件将不会受到行政保护,甚至侵犯,也不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不清楚软件必须是登记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但事实上,没有登记的软件将被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在某种程度上是强制性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为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遵守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认可的软件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资格。软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这条规定是的,所以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性的。是否是登记完全取决于各方的意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获得著作权无关。每个人都最关心软件著作权。如果不是登记,软件能得到著作权吗?《保护计算机软件条例》对此问题有明确的答案。《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发的软件无论是否出版,均按照本条例享受著作权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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