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版权登记_昆明著作权登记

昆明影视版权登记办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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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影视版权登记办理过程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8 08:05:52

对于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主要是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昆明版权登记申请,在提交过程中需要向版权保护中心缴纳一定的费用,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费用主要包括:版权登记费;著作权合同登记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登记证书费;封存保管费;例外交存费;查询费;撤销登记申请费;其他需交纳的费用。虽然美术作品版权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办理版权登记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意义重大,所以要趁早,如果企业或个人没有太多精力去办理版权登记事项,建议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代理公司去代办,一般委托代理办理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费用还需要多加一项代理费,虽然增加代理费用,但是版权登记的成功率高,可以为作品的创作者节省很多的时间成本。在我们进行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的过程中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版权保护中心对作品进行审查,详细的资料包括: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著作权侵犯_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

现实生活中,侵犯著作权的案例经常发生,但是有些时候侵权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很多人就有疑问,怎样算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判断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

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死亡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指定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以存在侵害的危险时为条件,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渡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危险,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危险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除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外,著作权人、出版人或邻接权人,还可以请求毁弃构成侵害行为的物品,因侵害行为作成之物或专门供应侵害行为的机械、器具或请求采取除去侵害行为或为防止侵害行为所必要的措施。

办理过软著申请的小伙伴都会遇到一个困惑,“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证书呢?”。近期,这个问题在我们平台上已经不再是个难题了,用户只要在我们平台上下单,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预计下证日期。下证时间计算用户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时,有两种程序办理。一种是普通登记程序,用户可以选择第三方或我们平台代为办理,也可以自行将合格的申请材料快递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

一种是加急登记程序,用户可以选择第三方或我们平台代为办理。对于加急程序,下证时间是有保障的,而选择普通程序,下证时间是没有具体的时间保障的,一般需要3-6个月左右的时间。

1.普通登记程序的下证时间计算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正常时间为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2.加急登记程序的下证时间计算加急时间是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审核时间,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到申请人纸质盖章材料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通常情况下为我们平台收到全部合格材料并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的第3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平台自动计算下证日我们平台根据用户下单日期或递交申请日期自动推算预计下证日期,用户只要在平台上下单,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预计下证日期。用户下单后,进入我的服服“我的版权订单”,在版权订单页面即可看到预计下证日期。对于已经完成的订单,则不再显示预计下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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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发表权、署名权定义全解析

发表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包括决定发表和决定不发表两个内容,著作权人决定自己的创作不发表,他仍然有权将自己的作品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发表并获取报酬,如果作者生前决定不发表自己的创作,也不允许其继承人、受赠人发表,在著作法保获的五十年期限届满时,任何人都可将其发表,但不得侵犯其署名权,如果生前未明确表示死后也不发表其著作,他的继承人、受赠人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五十年期限内,可以行使其发表权,著作权人没有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可由其合法所有人行使发表权。

署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

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署名权包含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的。著作权人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可以是真名,也可以是笔名、艺名,还可以是假名、化名,甚至可以放弃署名,不管著作权人采取什么方式署名,他都有权拒绝其他任何未参与该创作的人员要求署名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该创作仍是由具体公民所创作,因此,署名权仍归具体创作的公民所有。署名权属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范畴,其权利不能转让、抵押、继承、赠与,一部作品创作的署名权,归创作人永远享有。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署名发表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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