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版权登记_昆明著作权登记

盘龙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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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3 08:14:27

当我们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在这期间也是可以查询申请进度的,如果对于查询的方法您的了解不是很多,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的途径有哪些?希望会对您有帮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的途径有哪些?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2、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2)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公告。(3)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的软件情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保留一份提交的申请文件副本,以保持文件内容在更正程序中的一致性。3、软件版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在登记处办理,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4、申请表需网上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中的详细地址,请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并将证或其他书面邮件邮寄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6、著作权人是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交非工作发展确保和非工作发展证明。(下载《非职务发展证》和《非职务发展确保》)。8、著作权人是外国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文,并由翻译人员签名。

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这项工作已经委托给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如果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部门有些模糊,实际上可以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委托给专门的机构,这样省时省力,可能比自己办理节省一定的资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的途径有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在您认真的阅读了以上的文章内容之后,会让您觉着其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也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根据国家《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由国家主管机关依职权对软件进行的著作权登记活动。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更多的是体现是便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以带有强制的行政命令色彩。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还是比较烦琐的。现在著作权登记已经不再是强制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一些现实的意义。

本文作者还是建议进行登记,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该通知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但是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除此之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就是享有软件著作权证明作用。软件由一系列的代码组成,称为源代码,其可以无限制的复制。软件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源代码。一般认为谁持有源代码,谁既是著作权人,由于源代码的可复制性,不象复制纸质材料那样,可以区分原始与复制件,假使源代码保密不严,就很难区分著作权人。如果尽早进行著作权登记,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就是初步的权利证明。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而要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非真正软件著作权人,在举证上具有相当难度。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软件著作权侵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

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自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对于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法律保护形式很多,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根据软件的自身的特点,软件应用于不同的目的、表达的不同的形式,可以采用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而不同的法律保护形式,又各有其特点。

1,《著作权法》保护。这种保护方式主要是根据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创意/表达分离原则,来保护创意的表达。美国版权作品新技术应用全国委员会(CONTU)的最终报告认为:就现有法律而论,著作权法是保护软件最为适宜的法律。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也是对软件进行法律保护的主要途径。但是,著作权法仅保护该软件本身的表现形式,而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方法、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

2,《专利法》保护。这种保护弥补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些不足,可以有效地保护计算机程序所体现的设计者的“创意”。但软件本身不能单独申请专利,而只能是从属于某一个发明的组成部分。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范

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规范,既有国内法,又有中国同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还包括中国加入的一些国际公约。

1,《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范畴,明确了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著作权法》中的原则规定作了细化和补充。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与《著作权法》配套的专门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办法的行政法规,这是我国涉及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一份重要的法规文件。它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各种侵权行为的形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3,《计算机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办法》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办法。

4,《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1992年3月17日在中国生效。

5,《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是为了实施《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和《伯尔尼公约》而颁布的行政法规。

6,《伯尔尼公约》,1992年10月15日在中国生效。

7,《世界著作权公约》1992年10月30日起在中国生效。

8,《TRIPs》协议。《TRIPs》协议第10条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关于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保护:(1)无论以源代码或以目标代码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均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体所指的文字作品给予保护。(2)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无论采用机器可读形式还是其他形式,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都应给予保护。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原则

(一)创意/表达分离原则

是指著作权只保护创意的表达,而不保护创意本身。《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TRIPs》第9条第2款和《WIPO著作权条例》第2条指出:“著作权保护应只延及表达,而不延及创意、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二)创意/表达合并原则

是指在表达某种创意时,如果因为可供选择的种类有限而引起两个作品之间的相似,则不认为其中一个作品对另一个作品构成复制,也就不构成侵权。如《软件保护条例》第29条的规定,“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就是该原则在法律规范上的体现。

(三)SSO原则

本原则产生于WhelanvsJaslow案,即对计算机程序的版权保护可以从其文章编码扩展到它的结构、顺序和组织。即计算机程序的功能是思想,其他的成份都是表达。整个程序只有一个思想,子程序内不再有思想成分。凡存在选择余地的设计,都是受版权保护的。根据各国的判例及司法实践,在具体的软件开发过程中已经得到公认的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1,《著作权法》既适用于以源代码形式存在的计算机程序,也适用于以目标代码形式存在的计算机程序。2,一项计算机程序的功能性不影响其版权性,因此,操作系统、编译程序等系统程序同样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被侵权的标的物应当在著作权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它主要包括:(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和语言);(2)音乐作品(包括歌曲和歌词);(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4)舞蹈和哑剧创作;(五)绘画、雕刻、版画等美术作品;(六)摄影作品和图片;(七)电影和其他音像制品;(8)、地图、技术和建筑图形。

2.著作权法律明确保护的专有权。一般来说,它包括以下几项:(1)复制权;(2)分配权;(3)租赁权;(4)展览权;(五)履行权;(6)展示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拍摄权;(10)改编、翻译和组装的权利。除了上面提到的经济利益,版权还具有人类的价值。

3.受害者必须有著作权。原告对著作权侵权提起诉讼时,应首先证明他享有著作权的权利。

4.受害者必须证明对方侵犯了,也就是说,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2人以上的几项特殊权利。复制、展览、表演、发行等。都是客观行为,更容易判断是否发生侵权。然而,对于“剽窃”,即因为“思想”不受保护,“思想”以外的“表达”必须被列为保护目标。然而,剽窃不能局限于词语的相似性,其判断必然具有主观价值判断,但缺乏客观标准。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答:侵权行为是指广义上对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狭义上是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即使发生损害,他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造成损害的行为大多是违法的,但不排除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但不违法。如正确履行职责、自卫和紧急避险。所谓行为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作为违法行为,是指法律禁止实施某一行为,行为人违反规定实施该行为。法律禁止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人实施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不作为违法是指法律要求人们在一定的情况下实施一定的行为,但有此义务的人却没有这样做。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地下设施时,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如果建筑商未能采取这一措施,将构成不作为的非法行为。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包括对公共财产、私人财产和非财产权利的损害。无论损害的后果能否用金钱来衡量,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构成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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