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版权登记_昆明著作权登记

安宁文字著作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安宁文字著作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安宁文字著作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5 08:17:34

作品版权登记,版权引起的纠纷是多不胜数,比如文学作品,音乐版权,影视版权等等,面对没有版权经常被侵权我们的利益。那么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发放登记证书

版权登记的好处: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昆明版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可以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技术入股的出资额。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以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二人以上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付费而未付费的;

(八)未经著作权所有人或者著作权相关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制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未经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变更作品、音像制品等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

网络著作权也是受到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网络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想要进行赔偿需要先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网络版权登记所取得的版权证明可以作为有利证据,那么,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要承担怎样的后果?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分为两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

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网络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

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在网络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网络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网络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网络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图形版权和商标的区别

一、如何来定义版权

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知识所产生的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信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著作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即使未获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亦可利用。凡此规定皆在平衡著作人与社会对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二、著作权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三、图形版权和商标的区别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版权:版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商标: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2、保护的目的不同版权:版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商标: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上一篇:五华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

下一篇:昆明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版权所有: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