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音乐版权登记形式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2 08:10:28
一直以来很多人在面对版权问题时候感觉不是很重视,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版权问题,因为版权就是对于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尊重,使用成果时候需要进行签订版权转让合同,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那音乐版权转让有哪些注意内容?这里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音乐版权转让有哪些注意内容?具体如下:
1、音乐版权转让时千万要注意版权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2、音乐版权能够进行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3、讨论版权转让具体事项时,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4、音乐转让时一定要明确转让权力的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限。5、音乐转让时关于价钱的问题一定要明确6、约责任是一定必须要考虑到的7、关于音乐版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8、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权登记必须到国家版权局登记办理。
为了使所办手续符合有关规定,转让前最好到专业的法律机构做详细的咨询和了解,以做好相关的准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该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并按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转让工作能顺利有序进行。
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一章第二条有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法享有著作权,所以著作权的取得并不需要通过昆明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作者的确权行为,取得的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即版权,是伴随作品创作完成而自动获取的一项权利,并不是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后才取得的权利。
但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确认作者权利最直接,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国家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而制定的著作权法。
因此,著作权登记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并不强制(计算机软著除外)。自动获取和自愿登记并不表示著作权登记没有必要,更不代表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作品著作权的实际应用中,发现著作权被侵犯时,如果想要进行诉讼维权,首先需要确认著作权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要证明自己是该作品的创作者,才具备诉讼资格。这种时候,如果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那么就具备了维权的基础资格。
作品要产生经济价值就会涉及到商业应用,这就涉及到权利转让或许可的问题。作品要流入市场进行商业运作,一般都会要求作者证明其所提供的作品是作者的原创,即改作品的权属归出让人所有。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将作品投入产业市场后呗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为了交易的顺畅和安全,作者必须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权利人。
如果作者的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者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明。对于个人而言是如此,对企业更是如此。企业著作权的取得更为重要,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就相当于取得自身企业的资产证明。
15世纪的欧洲,印刷术的普及带来了复制成本的降低,这一方面催生了印刷产业,另一方面也为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从而对当时欧洲统治者和教会控制思想的能力构成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若能够防止未经授权的印刷行为,则既能够迎合出版商维护商业利益的诉求,也有助于统治者控制异端思想的传播,进而维护自身统治的正当性。最早的著作权制度就是这样诞生的。可见,早期的著作权本质是一种由统治者颁发的印刷出版特权,而不是赋予智力创作者的私权保护。这种由封建君主或者地方政府赋予印刷出版商印刷作品的垄断权利的制度,在欧洲一直持续到17世纪末期。
《安娜女王法》著作权从垄断特权到私权的转变,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709年,《安娜女王法》在英国下议院获得通过,该法第一次确认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财产权,并确立了作者在著作权法上的主体地位。《安娜女王法》废除了印刷特许制度,著作权的私权属性开始显现,该法也因此被视为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作者权法》1793年,法国颁布了《作者权法》,这部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仅承认作者对作品的财产权,还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的人身权。这一立法例也对后来的著作权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到目前为止,世界著作权立法已基本形成了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立法例和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立法例,后者以保护作者财产权利为核心,前者比后者更为强调作者人身权利的保护。
著作权国际保护19世纪后期,伴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国与国之间在科技文化方面的交流日益增多。而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著作权人无法控制在一国疆域之外的作品传播行为。此时的著作权制度已无法适应市场国际化的需求,著作权国际保护势在必行。起初,一些国家通过在国内法中规定互惠条款,突破著作权保护的地域限制。后来,一些国家开始签订涉及著作权保护的双边协定。再后来,双边协定又逐渐发展为多边协定,其主要代表为1886年缔结的《伯尔尼公约》,1952年缔结的《世界版权公约》以及1994年生效的《TRIPs协定》。
如今,著作权国际保护已经进人后“TRIPs”时代,以《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为代表的双边、复边贸易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著作权国际保护的标准。著作权发展方向除与贸易的结合日益紧密之外,著作权制度也随技术变革而不断与时俱进。一方面,新技术革命催生了有声书籍、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等新作品类型,这些作品相继被纳入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另一方面,放映、广播、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也催生了扩大著作财产权范围的需求。与此同时,著作权制度的发展还体现出保护期延长、形式要件放宽、执法标准提高等趋势。
如何办理作品的昆明著作权登记
一、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四、作品登记手续和程序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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