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文字著作权申办费用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7 08:33:44
作品自创作出来之日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对于计算机软件这类的作品而言,其著作权的取得必须要经过相应的登记,才能取得著作权。那么申请计算机软件昆明著作权登记要什么文件?
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二、接受委托开发的软件,提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三、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提交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四、在保护期内的继承人、受赠人提供有关继承或者受赠证明;
五、在保护期内的受让人,提供转让合同;
六、利用他人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提供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书或者授权书;
七、计算机软件认定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许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登记版权需要注意什么,版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版权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三)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
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四)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
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五)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二、版权登记保护期限有多长?
版权登记后的保护期限与商标权不同,因为版权、专利权是一种对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知识产权,如果权利人长期垄断,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版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50年。
1、公民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2、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保护期截止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需注意的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登记版权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版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侵权了版权作品,该如何赔偿?
版权作品被侵权了该怎么索赔?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能限定在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即主要是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赔偿纠纷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权、名称权等商誉的损害赔偿。超出此范围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对著作权精神损害应当根据损害的情况首先适用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非财产责任方式。仅对情节严重,使用非财产责任形式明显不足以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时,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影响范围、侵权获利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5万元。
软件著作权的范围是如何定义的?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那么软件著作权的范围是如何定义的呢?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软件”的公布通常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直接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著作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并在软件上签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软件上签署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被推定为开发商。
3.修改的权利,即增加或删减软件,或改变指令和语句的顺序。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发展的延续。
4.复制权,即制作软件的一个或多个副本的权利。使用某种媒体复制软件目前仍是使用软件的常见形式。
5.分配权,即通过出售或赠送的方式向公众提供1份以上原件或副本的权利。
6.租赁权,即许可他人有偿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租赁的主体。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使公众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例如,在互联网上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和使用。
8.翻译权,即把原文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
9.软件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允许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权利,并有权获得报酬。
11.右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他们的软件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并有权获得报酬。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法律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法案》第3条第1款中,计算机程序是指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可以执行的编码指令序列,如计算机,或者是可以主动转换为编码指令序列的符号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含源程序和指南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文本和相关程序文本被视为同一作品。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法的第一个保护范围是什么,并且该程序可以在家用计算设备中执行;
第二,指令是构成程序的最小单位,它由一系列指令组成,指令是指会计机器完成一项基本操作的指令;
第三,程序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用计算机代码编写的二进制指令方法,用这种方法表达的程序称为策略程序;第二种是用某些符号或句子编写的代码方法。用这种方法表达的程序称为源程序。计算机程序一般可分为两部分,即系统程序和使用程序。系统程序是指软件程序,它具有很强的通用性,能为用户提供易用的功能,如操作系统、编译系统和东西软件类。除了一些成熟的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软件程序外,大多数应用程序都是由用户自己开发的,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给软件程序员。计算机软件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计算机程序文档是指用语言或正式语言编写的书面材料和图表,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规划、功能标准、开发状态、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文档通常表示为程序规划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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